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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二十批)
日期:2022-09-05         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陕房资发〔2018〕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陕建房资发〔2021〕15号文件之规定,经审定,孔令琦等24人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违规失信行为,现依据以上文件规定对孔令琦等24人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黑名单管理系统中标注,并做出以下处罚:

一、孔令琦等6人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骗提行为尚未造成资金提取的违规失信行为,自违规事实核查确认之日起,取消其3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二、杨艳等18人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骗提套取行为已造成资金提取的违规失信行为。自违规事实核查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职工需办理资金退回相关事宜。

1、对主动承认违规骗提事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退回套取资金的标注3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

2、对拒不承认违规骗提事实,并在规定时限内被追回套取资金的标注5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

3、对超过规定时限未追回骗提套取资金的,自追回之日起继续标注5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并将相关骗提行为情况通报当事人工作单位,由我中心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附: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二十批)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5日         

   

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二十批)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不良信息库黑名单标注原因
1 孔令琦 6101131979****2950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尚未造成资金提取
2 沈建森 6101041965****835X
3 王广雷 6104241984****1157
4 杨婉妮 6104251984****286X
5 邓智福 5101061987****1815
6 周建 6105021986****6413
7 杨艳 6104811985****5023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已造成资金提取
8 楼潇 6103031991****4214
9 陈琳 6104241986****7623
10 刘峥征 6101041985****3429
11 彭辉 6121011974****0010
12 侯静宏 6123011988****0313
13 郭强 6101041977****3414
14 何勇强 6106021991****0611
15 高宏民 6104041966****051X
16 关张勇 6105261993****1916
17 王烨 6103031987****421X
18 秦宝军 6104271993****4515
19 姜艳 6101021986****2727
20 李俊平 6121011962****0031
21 陈超 6205031985****0719
22 李梦茹 6101031988****2828
23 张丁凡 6103281986****0919
24 高璇 610121198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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