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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红包“真金白银”: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19-11-11      来源:恩施日报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资料要件;加快信息建设,方便企业办事;及时调整政策,降低企业成本,释放政策红利,为缴存单位、个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给企业送去“真金白银”的减负红包。

简化要件,压缩审批环节

“公积金服务大厅搬迁后,设施设备齐全,窗口设计更加人性化,办理业务也更方便快捷。”10月28日,州直某单位退休职工吴先生在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从取号、排队、办理到资金到账不到5分钟。这是该中心压缩审批环节、快捷办理业务的一个缩影。

王女士是州直某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公积金业务的快捷办理直点赞。她说,以前每月给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带上职工公积金缴存表到营业大厅办理,加上路途往返、取号、排队等候、办理业务,有时要花费一个上午。2018年11月,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后,每月缴存公积金无须到现场,只需电话确认即可办理,到银行进账后,系统会自动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大大节省了时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自2018年起,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单位归集、个人提取、个人贷款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简化资料审核,强化风险控制,以“数据跑腿”代替职工跑路,提高服务效能的同时,丰富了服务体验。

目前,我州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时,6种业务要件进一步精简:基数核定后,每月缴存不再提供缴交清册;缴存单位开户不再提供社保缴交证明和清册;缴存单位开户不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单位缴存公积金进账单,凭结算平台的银行流水确认单位进账;缴存单位开户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原件;除需要收取原件资料的,其他所有业务只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影像采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不留存业务办理材料的复印件,也不再打印留存纸质档案。

压缩3个审批环节:按月申报的缴存基数如无变化,无须到柜台核定缴存基数;取消银行进账单,单位归集资金到账无须每月到柜台核定;取消缴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交基数的要求,缴存单位可随时申报,随时核定,每年一次。

降低门槛,释放政策红利

说起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带给企业的利好,州城“巴山春晓”房地产项目财务经理王罡感触很深:“我在房地产企业做了10多年,以前在外地与公积金部门也打过交道,明显感觉到恩施这边的服务意识更强,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更加简化和规范,释放的政策红利越来越多。”

据王罡介绍,当初如果不是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降低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他所在的项目就不能申请为按揭楼盘,房产销售将受到影响。目前,该公司的楼盘按揭业务中,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占55%,多亏了公积金准入门槛的降低。

据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快全州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降低按揭楼盘的准入门槛,业务收件、业务办理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对按揭楼盘的准入政策进一步放宽。将个人按揭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个人贷款审批通过和担保手续办结之后;凡购买本州行政区域内准入按揭楼盘住房的缴存职工均可在缴存地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将申请准入的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由三级以上(含)调整为四级以上(含)。

简化收件。明确开发企业首次申请备案登记时只需提供以下表格和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复印件),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表》(开发单位填写后加盖公章)。开发企业备案登记后,之后开发的所有楼盘项目申请准入时均不需要重复提供相关资料;只有在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后,开发企业才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就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变更登记。

明确楼盘项目准入时只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表格(原件和复印件2套):国有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红线定位册(图);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销(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项目土地已抵押贷款的,需由抵押权人出具《土地抵押项目具结书》及他项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项目在建工程已抵押贷款的,需提供抵押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权利人公章。

优化程序,按揭项目的准入实行“整体受理,分批审批”。即:以项目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基准,整体申请、整体受理、调查、初审、复审,拿到预售许可证、资料齐全一批,先审批一批。后续办理,只需上报补齐相关资料,填报申请审批表,就可办理审批。

多重举措,降低企业成本

据王罡介绍,在按揭贷款业务中,州公积金中心将开发企业的保证金缴交比例由之前贷款总额的10%调整为5%,仅此一项,他所在的公司累计少缴保证金864万元,一年可为公司节省财务成本近50万元,让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经统计,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全州累计为123个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开发企业减少收取保证金总额20429.91万元。

2018年初,我州出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管理办法》,保证金不再存放在公积金中心专户,开发企业自行在银行设立保证金专户,由中心、开发企业和银行三方监管,贷款保证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归属开发企业所有。

为助力企业减负,减轻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压力,该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交比例降低至5%,同时将“限高保低”的单位最低月缴存额由100元降低至69元。通过以上措施,2019年1至10月,全州共为337家企业减负总额达616.63万元。

同时,该中心按照自动化、智能化、移动化的理念,研发了3.0版“云平台+手机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了缴存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和开发商网上业务大厅,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所有的缴存相关业务,按揭合作的开发企业可通过网厅查询项目信息、贷款进度、逾期贷款,办理项目录入、补充项目材料、新增预售许可证、个人贷款申请、保证金缴纳等开发商业务,以“数据跑腿”代替“职工跑路”,大大节约了缴存单位和开发企业的时间成本。

主动作为,支持企业发展每年年关,住房公积金各业务窗口格外繁忙。2018年初,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银行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缓慢,当时,仅恩施州城就有14家房地产公司14.3亿元贷款资金未回款,这给开发企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带来很大压力。

面对企业困难,该中心主动作为,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第一时间响应,积极开展按揭贷款专项清理行动,分县市对各楼盘项目的住房公积金期房按揭贷款业务进度进行梳理,建立日报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开发企业的沟通协调,增加业务窗口人力,加班加点整理资料,紧急调度资金,确保符合发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资金尽早拨付到位。春节前一个月内,全州突击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69户3.74亿元,同期增长24.67%。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资金迅速回笼,为开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解了燃眉之急,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其政策性的低利率、还款压力小(月缴存额对冲还贷)等优势已成为人们寻求资金帮助的首选,推动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户数占商品住宅销售套数的30.67%,共支持购房面积123万多平方米,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消费类)和贷款为全州房地产市场注入资金77.26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和按揭支持购房面积两项指标,连续两年在全州所有办理住房贷款的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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