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内容页
在线留言
留言内容
联系人姓名 李**
留言日期 2024-04-03
标题 公积金贷款咨询
发言内容 老师你好,我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
1. 我是中国籍,我丈夫是外籍,我在西安交省公积金有近四年时间,双方均有稳定的工作,现在准备购买首套房,请问政策上是否允许我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65万还是85万?若允许,我丈夫这边需要什么材料?
2. 公积金贷款,是否有房本上必须是夫妻二人的要求?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03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且住房公积金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单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核定借款申请人配偶收入时,已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
    关于房本产权人是否为夫妻二人建议您咨询相关的房管部门。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9-12329转2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