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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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
联系人姓名 | 才*** |
留言日期 | 2024-04-06 |
标题 | 提取公积金 |
发言内容 | 我在青海老家农行贷款买了房,不久前没买房时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还能提取公积金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24-04-08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外中心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本息、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类事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仅可对其中一项住房消费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原因的两次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经核实,您于2024年3月以“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方式提取过公积金,如需以您名下购买的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跨过自然年可申请办理。 您可通过“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办事指南--我要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购买再交易(二手)住房模块查看提取金额、提取申请资料、提取时限及次数、办理地点等相关信息。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9-12329转2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