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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留言
留言内容
联系人姓名 王*
留言日期 2024-04-07
标题 已婚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
发言内容 你好,我在咸阳上班,但是公积金一直交的省直公积金,已婚有房,目前房子在装修,所以租房住,我看手机提取公积金需要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无房证明,那我这种情况要怎么操作呢?网上可以直接办理吗?还是要去柜台?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08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
 一、提取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承租人的配偶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同时提供提取受托人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业务证明材料:
 (1)承租西安市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住房合同、租金缴纳票据。
 (2)承租西安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已婚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单身声明。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
 二、办理地点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省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
  4.各受托银行提取专柜 (查询渠道: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办事指南--我要提取--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办理地点)。
  5.线上渠道:微信/支付宝--陕西省直公积金--业务办理--租赁其他住房提取。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9-12329转2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