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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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
联系人姓名 | 武** |
留言日期 | 2024-04-17 |
标题 | 提取公积金 |
发言内容 | 首次进行购买商品房提取,这个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什么意思,如果后面超过5年,不能再提取了吗 |
回复内容 | |
回复时间 | 2024-04-19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时限及次数: 1.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购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办理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 3.全款购买住房、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五年,您可按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方式办理公积金提取。可通过“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我要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选择房屋类型)具体查看提取要求、提取资料等相关信息。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29-12329转2 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