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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留言
留言内容
联系人姓名 武**
留言日期 2024-04-17
标题 提取公积金
发言内容 首次进行购买商品房提取,这个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什么意思,如果后面超过5年,不能再提取了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19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时限及次数:
 1.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购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办理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
 3.全款购买住房、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五年,您可按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方式办理公积金提取。可通过“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我要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选择房屋类型)具体查看提取要求、提取资料等相关信息。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29-12329转2 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