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受理范围 |
缴存单位
缴存单位 |
办理条件 |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2、单位少缴、漏缴、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漏缴、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 |
所需资料 |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补缴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网厅签约单位可登陆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此项业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补缴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 网厅签约单位可登陆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此项业务 |
是否收费 |
否
否 |
办理流程 |
1、中心办理:单位提供资料—中心核定补缴人数和金额—中心打印汇(补)缴书—单位交款--中心记账 2、线上办理:登陆网上服务大厅—缴存业务—补缴核定—下载凭证—单位交款—中心记
1、中心办理:单位提供资料—中心核定补缴人数和金额—中心打印汇(补)缴书—单位交款--中心记账 2、线上办理:登陆网上服务大厅—缴存业务—补缴核定—下载凭证—单位交款—中心记账 |
办理地点 |
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线上办理:网上服务大
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线上办理:网上服务大厅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
注意事项 |
1、补缴需按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分别办理,不同年度的补缴业务不能混合办理。2、补缴月份不得超过职工所在缴存单位的末次汇缴月份。3、职工账户最大可补缴金额=(当年最高月缴存额-本人月汇缴金额)X汇缴月数。月补缴金额与月汇缴金额合计不得超出缴存政策规定的当年最高月缴存额。4、当月有多次补缴核定、汇缴核定业务同时发生的,需按照中心出具的汇(补)缴书金额,逐笔分开付款。5、补缴金额发生差错...
1、补缴需按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分别办理,不同年度的补缴业务不能混合办理。 2、补缴月份不得超过职工所在缴存单位的末次汇缴月份。 3、职工账户最大可补缴金额=(当年最高月缴存额-本人月汇缴金额)X汇缴月数。月补缴金额与月汇缴金额合计不得超出缴存政策规定的当年最高月缴存额。 4、当月有多次补缴核定、汇缴核定业务同时发生的,需按照中心出具的汇(补)缴书金额,逐笔分开付款。 5、补缴金额发生差错需冲账的,单位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情况说明1份。 6、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每年7月至下年6月,缴存基数适用的是上一公历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不得因职工本公历年度的工资调整而申请办理补缴业务,以免引起缴存基数错位。 7、以前年度公积金补缴需单位经办人至中心柜台办理。 |
办理时间 |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3.线上办理:无限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3.线上办理:无限制 |
联系电话 |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
表格下载 | 点击查看详情后可下载: 补缴清册.xls 补缴批量导入模板.xls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