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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
办理条件及范围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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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应自签订单位自建房出售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应自签订单位自建房出售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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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留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后的其余金额,且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商业贷款的,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留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后的其余金额,且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商业贷款的,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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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原件) 职工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委托配偶代办的: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关系证明。(1)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楼栋分户价格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购房合同(协议);(3)首付房款凭证。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2)全额付款凭证;(3)契税完税发票。购房人的配偶提取其本人公积金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购房人的父母、子女提取其本人公积金时,...

职工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代办的: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关系证明。

(1)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楼栋分户价格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购房合同(协议);(3)首付房款凭证。

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2)全额付款凭证;(3)契税完税发票。

购房人的配偶提取其本人公积金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购房人的父母、子女提取其本人公积金时,还应提供以下亲属证明之一: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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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二楼大厅柜台受理。 

二楼大厅柜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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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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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西北一路52号二楼大厅。银行网点:光大银行兴庆路支行、光大银行皇城东路社区支行、长安银行莲湖区支行、兴业银行新城支行、华夏银行朱雀南路支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文景路支行、中国银行高陵区支行、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工商银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建设银行曲江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鼓楼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长庆西路支行

西北一路52号二楼大厅。

银行网点:光大银行兴庆路支行、光大银行皇城东路社区支行、长安银行莲湖区支行、兴业银行新城支行、华夏银行朱雀南路支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文景路支行、中国银行高陵区支行、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工商银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建设银行曲江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鼓楼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长庆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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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前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委托单位经办人、父母、子女或配偶办理,委托办理时除提供规定的提取资料要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人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2.需持有省中心委托的13家银行一类借记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长安银行)

1.本人不能前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委托单位经办人、父母、子女或配偶办理,委托办理时除提供规定的提取资料要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人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2.需持有省中心委托的13家银行一类借记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长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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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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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提取咨询 12329-2  资金到账 029-87340268 

提取咨询 12329-2  资金到账 029-8734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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