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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日期:2016-09-02         阅读:

习近平法治论述:

一、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2014.10)

二、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12)

三、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9)

四、两次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批示(2014.1,2015.2)

五、首个国家宪法日的指示(2014.12)

六、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10)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分为8个专题、193段论述,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一、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推进科学立法,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七、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八、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本讲座针对习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理论当中,首次提出的、有创新性的或者赋予观点新内涵的论述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讲解,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首提依宪治国执政,强调宪法实施和宪法权威

(一)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二)“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第二 首次把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联系起来

(一)习近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核治理能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二)“努力建设以法治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概念,最早由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提出,形成了初步的雏形:“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

(四)习近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2014年2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6个主要方面

1党政关系 依法执政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3协商民主

4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

5公正司法

6法治社会 社会治理

(六)七个主要关系

1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人大、政府、两院的关系

3党政关系

4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5政企关系

6政社关系

7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公权力与私权利)

(七)三个三

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人法治国有机统一

2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3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三 首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第四 首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法制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落实全会部署,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第五 提出党依法行政的两个基本依据

2012年在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

习近平:“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表述为

“依法行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第六 提出“三统一”是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虽然不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提的,但是习总书记认为“三统一”是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

习近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凸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三统一”能够落地,得到制度上的保障。

第七 提出党如何领导法制建设、如何处理党法关系的“十六字方针”

“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是坚持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行动指南。

2012年在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讲话中,习总书记就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第八 首提处理好党政关系的“四个善于”

习近平: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第九 提出三个共同推进三位一体建设

2013年2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

第十 首提“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习近平:“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

第十一 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

第十二 提出依法反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习近平:

“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尽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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