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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从即日起,缴存职工个人前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业务的,仍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