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及《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规定,经审定,毕锋建等4人违反了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陕房资发〔2018〕8号文件第三条(二)及《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陕建房资发〔2021〕15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骗提套取行为已造成资金提取的违规失信行为,现依据以上文件规定将毕锋建等4人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黑名单管理系统中标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至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退回相关事宜。对主动承认违规骗提事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退回套取资金的标注3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对拒不承认违规骗提事实,并在规定时限内被追回套取资金的标注5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对超过规定时限未追回骗提套取资金的,自追回之日起继续标注5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并将相关骗提行为情况通报当事人工作单位,由我中心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附: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十一批)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
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十一批) |
序号 |
姓名 |
证件号码 |
不良信息库黑名单标注原因 |
1 |
毕锋建 |
6105821977****0074 |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
2 |
张颖 |
6101041985****0021 |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
3 |
倪昌伟 |
6227011975****1091 |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
4 |
杨鹏飞 |
6105281992****7515 |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