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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三十四批)
日期:2025-07-10         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陕房资发〔2018〕8号)及《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陕建房资发〔2021〕15号)之规定,经审定,张光成等35人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违规失信行为,现决定对张光成等35人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黑名单管理系统中标注,并做出以下处罚:

一、张光成等14人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骗提行为尚未造成资金提取的违规失信行为,自电话通知之日起(电话未通知到职工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其3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二、赵海龙等21人存在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骗提套取行为已造成资金提取的违规失信行为。自电话通知之日(电话未通知到职工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职工需办理资金退回相关事宜。

1、对主动承认违规骗提事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退回套取资金的标注3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

2、对拒不承认违规骗提事实,并在规定时限内被追回套取资金的标注5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

3、对超过规定时限未追回骗提套取资金的,自追回之日起继续标注5年(含),取消其标注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资格,并将相关骗提行为情况通报当事人工作单位,由我中心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附: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三十四批)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0日

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库黑名单通告(第三十四批)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不良信息库黑名单标注原因
1 张光成 6106231979****015X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尚未造成资金提取
2 贾婧楠 6105811988****0403
3 王硕琛 6103021986****1559
4 朱龙 6127261986****3913
5 王晓泉 6101111992****0016
6 任凯超 6101041986****341X
7 王洋 6101031985****2415
8 成华 6101021972****3912
9 王国柱 6104231975****0039
10 李廷 6127301986****0612
11 张水泉 6101111972****2059
12 赵国利 6103211979****2137
13 周芯宇 6101131985****0068
14 郭瑞 6127281983****0214
15 赵海龙 6103241975****0016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已造成资金提取
16 曹博 6103021988****2017
17 刘军 6127221980****0011
18 王磊 6127221982****0010
19 刘航 6101041991****2119
20 牛振峰 6102031985****4257
21 王磊 6106231984****0155
22 王新 6125261991****0013
23 曹蜀生 6101031973****2413
24 王钰坤 6101031999****041X
25 任丽 6123011989****0028
26 王宏建 6101141973****2514
27 兰旭东 6106321986****0011
28 尹鑫 6106301989****0132
29 高军 6101031971****0298
30 张梓罡 6421021982****0911
31 王启超 6103031985****0415
32 夏彬 6103021979****0012
33 王炜 6101041970****8326
34 刘波 6123011979****0915
35 刘琪 610404198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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