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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通告(第四批)
日期:2020-06-05         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规定,经审定,刘俊存在用虚假材料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违规失信行为,现将纳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失信黑名单。

  特此通告

  附: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第四批)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3日          

 

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第四批)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虚假资料 核实情况 处理意见
1 刘 俊 6103301986****1210 离婚证 无离异登记 根据“陕房资发(2018)8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没收其提交材料,并在省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标注,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取消其在此3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贷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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