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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
日期:2025-02-19         阅读: 次

1.具备何种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

(4)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代理员面签

办理机构(办理地点):

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贷款受理银行”查询)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单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5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2倍。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利率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2)其中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

(3)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行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利率规定:

明确首套房五年及以下贷款利率2.1%,五年以上贷款利率2.6%。

二套房5年及以下贷款利率2.525%,5年以上贷款利率3.075%。

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次、二次),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15%

(3)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同时,取高值确定首付比例。

6.如何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

(1)借款人及配偶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认定首次使用;

(2)借款人及配偶全国范围内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认定二次使用;

(3)借款人及配偶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予受理。

(4)借款人或配偶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包括军人公积金贷款)的,其公积金贷款次数计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总次数。

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未还清能否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能再次申请。

8.什么是组合贷款?

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可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这种贷款叫组合贷款。

9.在还款的过程中,借款合同约定的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能否变更?

可以变更,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变更还款方式后具备还款能力,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变更‘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

1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贷款期限能否变更?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期限变更(缩短期限)。借款人申请缩期的,需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应当在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范围内进行变更。

11.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利率执行什么标准?

缩短期限应在原利率年限区间范围内进行变更。(即按照5年以上利率发放的贷款,缩短后的期限不得小于6年。)贷款缩短期限后,贷款利率仍执行原档次利率标准。

1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收入怎么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缴存基数小于等于个税起征点(当前为5000元)的,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高于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能够反映其实际收入的近6个月银行流水或个税纳税证明,如无法提供的,缴存基数按个税起征点认定。

1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报告有效要求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贷款审批时,征信报告不能超过有效期。

14.按月冲还贷业务扣款顺序规则是什么?

签约按月冲还贷后,系统自动按以下顺序抵扣当月贷款本息:借款人本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借款人签约还款借记卡;当公积金账户余额≤3倍最新月缴存额时,无法扣划,借款人须自行足额存入还款银行卡履约还款。

15.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还款明细、还款计划、结清证明打印?

本中心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公积金办事窗口或网上(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或陕西政务服务网)申请打印还款明细、还款计划、结清证明。

16.当前我中心与哪些城市开通了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陕西省各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城市(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三门峡)、青海省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向我中心申请公积贷款,享有与我中心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

17.购买公寓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购买的70年产权的住宅类公寓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8.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在西安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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