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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日期:2010-04-21         阅读:

2010年3月23日,由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召开的命名表彰2008—2009年度省直文明机关和省直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单位的大会上,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被省直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授予2008—200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在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活动中,近年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动员,人人参与,以人为本,精心组织,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特点,以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单位为宗旨,以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努力在为全局服务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对内提高职工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对外抓好制度扩面,帮助更多的老百姓落实住房保障措施;加强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扩大资金规模,确保安全运作无风险;想方设法扩大贷款发放,千方百计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开展了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每年都确定一个创建主题,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进了单位政治、物质、精神“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中心的文明形象,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使了单位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附: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文件

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文件

陕直工发[2010]18号

关于命名表彰2008—2009年度省直文明机关和省直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单位的决定

近年来,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省直机关工委的年度工作部署,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强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以“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借助各类庆典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富有机关特色的学习教育文化体育活动,逐步提升机关精神文化品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向“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延伸,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提高,推动了机关全面建设和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为构建和谐机关提供了精神动力,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涌现了一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处(室)和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发挥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省直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授予省委办公厅等19个部门“省直文明机关”荣誉称号,授予省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等16个处(室)“省直机关文明处(室)”荣誉称号,授予省物价局等14个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省直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处(室)和单位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倍加努力,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同时要求,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党员干部职工,深化“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涵,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提高创建水平,以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2008-200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单位名单

(共14个)

1、省物价局

2、省邮政公司

3、省地税局稽查局

4、省专用通信局

5、上海驻西安办事处

6、省人社厅审核中心

7、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8、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9、省植保站

10、汉阳陵植物馆

11、省科技馆

12、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3、省地震局监测中心

14、省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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