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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强化内部建设 树立优质形象 全力打造和谐阳光满意中心
日期:2010-06-10         阅读: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争创“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纪实


2010年3月23日,对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职工来说,是一个不平常的日子。这一天,省中心被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授予2008—200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自2007年以来,省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特点,全面动员,人人参与,以人为本,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每年都确定一个创建主题,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工作,扎实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为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条件、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不懈努力。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省中心的公积金管理工作争优创先,得到了上级组织的更多鼓励。2006至2009年度连续四年被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省中心党支部2006年6月被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评为2004-2006年度先进党支部,2008年6月被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授予“省直机关固本强基工程标兵支部”,2008年7月被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授予先进党支部;2008年10月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命名为省级“巾帼文明岗”;2009年2月被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2007-2008年度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让文明创建工作中更上台阶,省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与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注重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政能力。省中心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他们注重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六好班子”创建活动,坚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实际需要,选学了现代科学管理、金融、法律法规和哲学等相关知识。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省中心切实加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实践领导班子先进性标准、管理岗位党员先进性标准和“窗口”岗位党员先进性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了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切实提高了中心领导集体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了中心公积金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前瞻性。

二是抓好主题教育。每年都要围绕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联系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如2007年重点抓先进性教育和“窗口建设年”活动。中心联系实际开展先进性教育的做法,得到了省建设厅机关党委领导的肯定。中心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心住房公积金工作如何继续走在前列”的大讨论, “我如何为中心公积金工作走在前列作贡献”的演讲比赛。通过自下而上多次讨论,提炼形成了“为民、敬业、进取、严谨、和谐”的职工精神。2008年又重点抓好作风建设和“深化管理年”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了“我如何做好‘窗口’工作”演讲比赛活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的省中心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了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氛围。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结合每年拟定的年度教育学习计划,省中心认真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政策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职工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注意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有一名职工,自90年代中期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处于后进状态,中心领导注意做好引导工作,加强帮助教育,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对他取得的微小进步给予充分肯定,促进了这名职工的转化工作。此后,有四名职工主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目前已有三名已发展为中共党员。同时,结合中心职工的学习需求,建立健全了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抓好勤政廉政建设。结合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出现的大案要案,省中心坚持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省中心领导班子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规定,出台了《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每年两次专题廉政民主生活会,保持警钟长鸣。2005年以来,省中心先后接受了两次国家审计署公积金专项审计和多次其他财务检查,对省中心执行财政纪律和廉政建设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抓好创建,推动业务工作上台阶。

省中心坚持围绕业务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创建工作,推动中心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不断迈上新台阶,主要业务工作已名列全省前茅。主要表现在:

1、强化归集,扩面增缴,实现公积金的持续增长。

公积金归集是省中心发展的基础,近年来,省中心坚持把提高公积金覆盖面,加强公积金缴交放在工作首位抓紧抓实。加强舆论导向和政策宣传,利用柜台发放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2万多份,上门宣传政策365个单位,举办公积金培训班18期,培训单位1300多个,人员2500多人次。千方百计扩大公积金缴交面,积极挖掘未建公积金单位,新增开户单位624个,职工5.17万人。完善缴存单位和职工信息及个人帐户查询系统,提高缴存职工知情权。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网上和电话查询系统,在业务大厅设置了查询机,使住房公积金工作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更加方便职工群众。从2002—2009年公积金年归集额平均增长101%,公积金归集总额翻了12倍多。

2、优质服务,注重效率,加速发展个人住房贷款。

省中心注重发挥政策优势,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环节少、费用小、服务好、效率高,逐步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职工住房贷款的首选形式,使更多家庭受益于公积金政策的优惠。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印制了近万套公积金贷款指南和政策宣传册,发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全社会营造了“购房缺资金找中心”的氛围。二是深入缴存单位,开展上门服务,实施“零距离”服务工程。省委机关房改办、陕汽集团等十多家单位还送来锦旗,称赞省中心“送人间温馨情、圆百姓住房梦”。三是推进一厅式办公服务,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坚持初审、复审、审货会审批的程序,凡具备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限都能贷到款,使原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四是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货款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委贷资金从审批、划拨到发放全过程监控,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运行。五是推行贷款审批人员岗位责任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个人。加大对受委托银行的督导力度,调动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1.2亿元,发放户数6447户。

3、防范风险,强力清欠,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增效。

省中心坚持把资金安全与保值增效作为工作的重点,一是严控资金使用方向,把发放个人购房贷款作为主打方向,除了正常支取,沉淀资金一律转存定期,做好资金运作,提高增值收益。二是严控个人贷款风险,结合中心实际,建立了贷前项目审查制度、严格贷款审批制度、实行了借款人面谈制度、见证放款制度、对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建立归还贷款保证金制度,防范和避免贷款逾期的发生。三是严格记账核算制度,管理中心与委托银行分别都有各自不同的管理系统,对发生的每笔业务各自记账,每月对账进行月结,每年对账进行结息。做到每月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起到了互相制约和监督作用。四是全力清收逾期项目贷款,紧抓清理不放松,哪怕是一万元,也要积极上门催要,清理收回项目贷款1025万元。

4、规范运作,加强核算,着力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在央行存贷款利率政策不断调整的情况下,省中心进行精心计划,促进了运作能力的增强。在保证资金安全和职工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尽可能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住房贷款,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充分利用存贷款之间的利差使其增值。针对人民银行对公积金沉淀资金存款利率调整后,中心公积金存款利率倒挂现状,及时决策,在个人住房贷款有限、国债利率低于存款利率的情况下,对沉淀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在《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合理调配,最优化方案实现住房资金最大化增值。加大其他住房资金的增值创收力度,在保证单位支取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省房改办的批件要求,严格按程序办理支取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促其增效,每年增效占总收益额的18%。这些举措,使中心住房资金增值收益增长幅度达到了328%,年平均增长率达到65%。

三、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

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对象是职工,职工的呼声和需求是创建工作的第一信号。近年来,中心针对公积金管理工作政策性较强,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特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政策制度创新和服务措施创新,努力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1、推进制度创新。省中心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围绕为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把上级的精神与省中心的公积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及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内,省中心先后完善制定了《文明办公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工作人员服务标准》等“以人为本、便民优先”服务理念的制度12项;对外,出台《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支付条件;为鼓励职工购建住房,出台《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推出组合贷款、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举措。

2、服务措施创新。一是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将缴存、提取、贷款和银行结算集中在一起,方便了群众的办事。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原对外业务办理程序比较复杂,如办理一笔提取公积金业务,要经初审、复核、结算三个柜面才能完成,手续比较繁琐,现在改成“一柜式”,把复核、结算调整为后台操作。三是开展引导服务。在业务办理大厅设立了推出引导服务,并现场答复群众各类咨询问题。四是完善公积金查询系统。先后开设电话语音查询、触摸屏查询、服务台查询、网上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以方便缴存单位职工随时随地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及有关公积金业务政策等。省中心网站查询开通仅几个月,点击查询就多达2万多人。五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任何附加费用。职工来中心办理贷款、提取业务,都是无偿的,不收任何费用。通过人行西安结算中心小额支付系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目前,已支付金额近亿元。

四、夯实基础,推进创建工作上台阶。

省中心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目标明确、载体增加、任务落实,成效显著。一是发挥中心党支部和工会的作用。省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投入创建工作,在省中心窗口设立了“党员示范岗”,明确了“窗口”党员的先进性标准。省中心女同志分别占60%以上,从2006年开始,中心组织开展了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活动,推进了规范化、高效化、亲和化服务。二是营造创建氛围。在组织开展会议发动、小组讨论、学习园地专栏、岗位示范等活动的同时,中心宣传栏开辟了文明创建栏目,分设了创建动态、创建剪影、荣誉成就、便民措施、创建文件等专栏,设立了宣传橱窗和宣传图板等,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加强文化建设。省中心在长期的公积金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提炼形成的以“为民、敬业、进取、严谨、和谐”为内容的职工精神,是中心工作的行为准则和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也是中心文化和团队精神的集中体现。同时,省中心设立职工活动室等场所,工会经常组织健身、跳绳、拔河、乒乓球、棋牌等各类比赛。党支部在2008年上半年,举办并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在每个职工生日当天都要送去一个生日蛋糕、一份礼物和贺卡。四是开展共创共建活动。明确共建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莲湖区街道办事处和西北一路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中心积极投入“岗(企)村牵手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响应国家号召进行扶贫,由中心投资32万元,先后帮助榆林市榆阳区鱼沟峁镇修路、建立集贸交易市场、开展杏仁加工项目,为新农村建设增添砖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向帮扶对象和受灾人民捐款、捐物,为汶川、玉树等地震灾区三次捐款、捐物,捐款共计19350元,捐物近百件,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五是重视环境建设。中心于2006年设立了业务办理大厅,对公积金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设施逐步配套,工作环境优美,群众办事程序井然。六是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省中心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每年与所属部室及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各部门包干负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中心“窗口”安装了报警器,其他重点部位也都落实了安全防盗措施。两年来,单位干部没有发生违法犯罪、违纪案件、责任事故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在业务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奉献爱心等方面,都得到了省、市、区、街道社区的好评,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五、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照《陕西省省直文明机关管理办法》规定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及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各项要求,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进一步提高了对创建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对创建文明单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组织,健全网络。为切实落实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保证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进一步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专职纪检员任副组长,中心其他领导和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文明办,明确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三是明确创建目标和创建任务。根据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结合中心的工作实际,制订了创建规划和年度文明创建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主要创建内容和工作措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活动,年中抓督查,年终总结考核。四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中心领导班子对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率创建组人员,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推进和深化中心的创建工作。

通过三年的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省中心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他们的各项指标平均以年25.66%的速度增加,有力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他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创建工作必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全面实现创建工作的目的,才能在服从服务全局和推动单位业务工作方面有所作为。二是创建工作必须“虚”功实做,注重干部职工参与率、注重创建内容、注重长效机制,在求深、求实上下功夫,塑造和谐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将“和谐”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职工精神,以创建促和谐。三是创建工作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定主题、选载体、搞活动,每年都有一个明确的工作重点和创建主题,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创建载体和活动方式,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目前,省中心把保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向更高的标准看齐,进一步组织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及文明行业的活动,努力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省中心公积金事业发展更快,社会服务形象更好。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董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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