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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出炉 看看有多少人花在了买房
日期:2021-03-03      来源:大河财立方    阅读:

3月3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公布。2020年,焦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4.7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12%及15.65%。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3.82亿元、焦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0.94亿元。

详情如下: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0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0年3月焦公积金委[2020]1号);2。审议《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3。审议《关于与受托银行续签业务办理委托合同的通知》;4。审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0年度收支预算草案》;5。审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19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6。审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7。审议2020年《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0年8月焦公积金委[2020]7号)。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内设10个科室,8个县(市)区管理部,从业人员117人。其中,在编66人,非在编51人;焦煤分中心设3个科,从业人员14人,其中在编1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交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45家,净增单位96家;新开户职工1.99万人,净减少职工0.54万人;实交单位4172家,实交职工31.28万人,交存额27.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6%、下降1.69%、下降3.54%。2020年年末,交存总额231.68亿元,同比增长13.68%;交存余额115.16亿元,同比增长10.6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交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2020年,7.55万名交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77亿元,同比增长8.17%;占当年交存额的60.17%,比上年增长6.5个百分点。2020年年末,提取总额116.52亿元,同比增长16.8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交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交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4.7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12%及15.65%。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3.82亿元、焦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0.94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43亿元。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9.8亿元、焦煤分中心0.63亿元。

2020年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6万笔168.7亿元,贷款余额99.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4%、9.59%、4.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交存余额的86.52%,比上年减少5.0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6笔203万元。2020年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9206.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1664.16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国债0亿元,回收国债0亿元。2020年年末,国债余额为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05亿元。其中,活期1.3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1亿元,1年以上定期6.8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7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交存余额的86.52%,比上年减少5.0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6749.73万元,同比增长16.04%。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34041.74万元、焦煤分中心2707.99万元;存款利息4418.2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1535.6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795.8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8389.21万元,同比增长11.04%。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6491.99万元、焦煤分中心1897.22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544.67万元,归集手续费1276.9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66.27万元,其他1.3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8360.52万元,同比增长21.52%。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7549.75万元、焦煤分中心810.77万元;增值收益率1.65%,比上年增长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3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510.0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323.55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393.64万元。上交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459.01万元。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交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459.01万元、焦煤分中心上交0万元。

2020年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772.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972.83万元。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64377.62万元、焦煤分中心提取2595.2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2147.38万元,同比下降20.52%。其中,人员经费1040.54万元、公用经费128.69万元、专项经费978.15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886.8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57.52万元、116.69万元、912.62万元;焦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60.5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3.02万元、12万元、65.5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84.38万元,逾期率0.39‰。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0.29‰、焦煤分中心1.9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2772.94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交存业务:

交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85%、国有企业占22.89%、城镇集体企业占7.39%、外商投资企业占0.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2.54%,其他占4.04%;中、低收入占98.97%,高收入占1.0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35%、国有企业占8.85%、城镇集体企业占4.79%、外商投资企业占0.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23%、灵活就业人员占6%、其他占6.64%;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2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64%,租赁住房占0.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9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9.1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1%,高收入占1.5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4.95万平方米,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52%,比上年减少2.78个百分点。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发放4145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13.82亿元,以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较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按照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计算〕低1.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830万元,人均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51万元;焦煤分中心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64.0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98%,90平方米至144(含)平方米占80.39%,144平方米以上占11.63%。购买新房占85.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4.0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交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48%,双交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52%,三人及以上交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8.06%,30岁至40岁(含)占44.86%,40岁至50岁(含)占30.31%,50岁以上占6.77%;首次申请贷款占86.8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13%;中、低收入占98.11%,高收入占1.89%。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交存额的比率为92.86%,比上年减少2.4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断创新、探索和实践,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效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社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及上级部门的认可度得到日益增强。2020年,中心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脱贫攻坚爱心助学圆梦先进单位、2019年党建信息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多措并举,深入细致开展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前部署。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出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实施方案》(焦公积金[2020]6号),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并提前多方购买筹措口罩、酒精、护目镜、额温枪等消毒防控用品。二是强化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各类媒体和各网点门头电子显示屏,及时向中心工作人员和群众传递权威的病毒防控知识,号召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倡导广大交存职工网上办理业务,竭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良好氛围。三是下沉一线。中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投入基层防疫一线,协助社区楼院排查登记重点疫情地区返焦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管控人员流动、聚集,全力阻断传染源,阻断疫情扩散。四是加强防控。中心在侧门设置疫情防控点,落实群众信息登记、体温监测、口罩提醒等工作,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设备,设置一米线,材料传递通过专用纸盒,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同时,严格落实窗口消杀工作,每天进行不少于3次的消毒。五是出台政策。中心积极响应国务院、省、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精神,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主动研究出台企业缓交住房公积金、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系统不转逾期、降低公积金项目准入条件、延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限、加快放款速度以及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可实施的贷后惠民政策等为企业减负,使企业及职工更好地使用公积金的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享受缓交政策的企业有38家,职工人数10131人,金额合计3764.29万元;全市享受政策的房产开发企业有14家,为1349户交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46亿元,支持住房面积167372.37平方米。

(二)交存基数、交存比例调整工作。

1。交存基数不得超过焦作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090元/月)的3倍,即15270元,比上年增加681元;月交存额上限为3664元,比上年增加162元。月交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文件规定的焦作市市区201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沁阳、孟州为1900元,月交存额下限为190元。修武、武陟、博爱、温县为1700元,月交存额下限为170元。

2。自主交存者月交存基数最高为15270元,月交存额上限为3664元;月交存基数最低为5090元,比上年增加227元;月交存额下限为510元,比上年增加24元。

3。务工农民月交存基数最高为15270元,月交存额上限为3664元;月交存基数最低为4327元,比上年增加193元;月交存额下限为432元,比上年增加18元。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出台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逐月冲还贷和使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在计算贷款使用次数时,装修贷款不再计入其中。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符合月冲条件的,可以申请月冲还贷。

3。放宽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担保条件。

4。恢复异地交存职工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本业务。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

(六)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1。顺利完成综合服务平台、核心系统验收。近年来,按照“放管服”要求,稳步推进综合服务平台、核心系统建设,建成了以综合管理系统为核心的覆盖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自助终端等多个渠道的综合服务体系。2020年7月份,住建部监管司、省厅监管处专家分别对平台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质询答疑、合议等方式,对服务渠道开通和功能实现情况、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运行绩效分析功能及取得的成效进行量化评分,最后以优异成绩通过住建部专家验收组验收,标志着中心信息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拓展“互联网++”线上业务。本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宗旨,以“互联网+”为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宽线上业务、增加线上业务种类,增强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度。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办事职工聚集,缓解交存企业负担,手机App、网厅上线预约服务、线上申请降低交存比例、缓交;微信公众号上线购、建房、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偿还商贷提取,离境、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月对冲、提取结清、还款账号变更、预约服务、交存证明查询打印等业务,进一步提高了线上服务效率。2020年,中心全部32项事项实现“马上办”和“就近办”,29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3。开拓工作思路,创新上线新业务。2020年,为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实效,上半年上线微信小程序“焦您办”及微信视频号,微信小程序涵盖服务指南、网点导航、贷款测算、政策解读四大内容,简洁直观为交存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商贷提取、法院查询、扣划、冻结业务办理效率,下半年制定商贷提取业务统一接口标准,开发了法院查询、扣划、冻结对接接口,目前正在稳步推进。此两项业务也是全省行业内首次创新。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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