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近期,我中心连续查处了两起伪造购房合同、假刻单位公章骗提住房公积金事件。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伪造购房合同、假刻单位公章均属违反国家法律行为,一经发现,我中心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回被骗提资金。
二、我中心公积金提取业务只面向缴存单位经办人办理,经办人员身份信息在我中心业务系统进行实名登记认证。凡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委托职工自行前来办理的,我中心将与单位经办人员逐笔进行电话核实,核实不符或无法核实的,不予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三、请各单位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教育职工不要轻信社会上不法分子的许诺,以免上当受骗,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