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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日期:2017-01-06         阅读:

各缴存单位:

为了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于2017年1月9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9日起,已办理联名卡的单位在确保申请提取职工联名卡激活的情况下,公积金提取资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不再转入缴存单位存款账户。

二、对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新政策影响,尚未办理联名卡的单位,我中心将设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维持原有的提取方式不变。

三、过渡期内,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均需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审批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联名卡”或“单位账户”字样,以方便中心柜台操作,防止出现差错。如单位存在提取职工部分办理联名卡,部分未办理情况,需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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