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新系统上线后部分业务办理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12-09         阅读: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

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G系统将于近期正式对外办理业务,现将新系统上线后的部分业务办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开户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系统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将与公安部居民身份系统联网比对。为了保证开户信息的准确性,新系统上线后所有申请新开户的职工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大小),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提前收集。

二、多账户职工个人账户合并问题:新系统严格限定一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公积金账户,凡在我中心旧系统中有多个账户的职工,均需先办理账户合并,才能进行其他业务操作。新系统上线后,凡在我中心旧系统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正常或封存账户的职工,均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四楼业务大厅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批量导入问题:新系统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转至缴存单位存款账户的提取业务不受理手工录入,必须做电子版数据批量导入,请各单位提前拷贝相关数据模板。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转至职工个人卡(折)问题:新系统支持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直接支付到职工个人储蓄卡(折)上。为了保证该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中心首期安排旧系统中因本单位存款账户冻结、撤销等原因需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第三方代收的缴存单位进行实施。上述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前,请先在我中心4楼业务大厅8号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转往职工个人卡折申请表》,填制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我中心审核确认后予以办理。其他缴存单位暂维持原资金支付方式不变。

五、变更清册填制问题:新系统对缴存职工个人状态仅设置正常和封存两种,因此《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本月增加汇缴人员变更类型仅填制开户和启封两种,本月减少汇缴人员变更类型仅填制封存一种。

六、在我中心其他缴存单位已开设账户的职工,因工作变动需在新单位缴存的,无法在新单位直接开户,必须先由原单位办理内部转移业务(转移后在新单位为封存状态),再由新单位通过变更清册办理启封。

上述问题,如有疑问,请向我中心财会部咨询。咨询电话:029-87314946、029-87313669、029-87347225。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