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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房
提取申请人范围 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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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 1.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购房贷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首付款金额应与付款凭证总额一致)2.所购住房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最低需留存三个月缴存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本人和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购房贷款的,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首付款金额应与付款凭证总额一致)

2.所购住房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最低需留存三个月缴存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账户须留足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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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为购房人或产权人的配偶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同时提供提取受托人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业务证明材料:提供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西安市辖区以外的商品房,需提供网上备案的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1.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为购房人或产权人的配偶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同时提供提取受托人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业务证明材料:提供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西安市辖区以外的商品房,需提供网上备案的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贷款购房职工提供的业务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同时提供借款合同或购房合同以确定首付款金额。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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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申请时限及次数 1.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购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2.办理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3.全款购买住房、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1.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购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办理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

3.全款购买住房、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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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人或受托人提交相应的提取申请材料到提取专柜→受理人员初审并录入上传申请材料→省中心审核→复核人员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提取申请人或受托人提交相应的提取申请材料到提取专柜→受理人员初审并录入上传申请材料→省中心审核→复核人员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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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可现场审核的,即时办理;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可现场审核的,即时办理;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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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省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4.各受托银行提取专柜:提取银行专柜序号银行名称网点名称网点地址​1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1号凯爱大厦A座2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曲江支行营业室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省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

4.各受托银行提取专柜:

提取银行专柜
序号 银行名称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1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 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1号凯爱大厦A座
2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曲江支行营业室 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2216号
3 建行商洛分行营业部 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中段广电大厦一路
4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鼓楼支行营业部 西安市碑林区风雷巷1号
5 中国银行高陵区支行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新城西金路西段
6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光华路51号
7 交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8号御道华城B座1层
8 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街2号中财大厦
9 交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10 交通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88号
11 交通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一层
12 交通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38号
13 交通银行西安城东支行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233号
14 交通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段68号
15 交通银行分行营业部 新城区西新街88号
16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兴庆路支行 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98号
17 光大银行皇城东路社区支行 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院内
18 光大银行西安明德门支行 西安市朱雀大街19号南方星座B座一层
19 光大银行西安西关正街支行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林苑大厦一层
20 光大银行西安明光路支行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103号世融嘉轩一层
21 光大银行西安凤城二路支行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与先锋一路十字东南角
22 光大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西安市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2号楼1、2层
23 光大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座一层
24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号
25 浦发银行电子正街支行 雁塔区电子正街与双桥一巷十字向西50米
26 浦发银行榆林榆阳支行 榆阳区文化南路沙漠春天小区商业办公楼
27 浦发银行行政大道支行 金台区行政大道东段光明小区一楼
28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新城支行 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东南角
29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
30 招商银行长庆西路支行 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32号
31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东大街支行 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16号
32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西安西华林路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北沈家桥城中村改造项目DK-2建安工程长沣路以北一层商铺
33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欧亚大道支行 未央区谭家街道凤城五路东段欧亚大道666号欧亚国际c座1层
34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航天城支行 长安区神舟四路与启航路十字东北角
35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
36 华夏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99号双鱼大厦1层
37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高新开发区支行 西安市高新区大寨路与团结南路十字东南角
38 长安银行 长安银行莲湖区支行 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55号
39 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文景路支行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九路65号海珀兰轩一层
40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科技路支行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76号唐南香榭1层商业区
41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土门支行 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2号新荣基大厦1层
42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曲江文创支行 雁塔区曲江池南路855号金水湾小区5号楼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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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办理时,可委托单位经办人、父母、子女或配偶办理。提取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必须与省中心业务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身份相符;提取受托人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提取受托人为其他人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2.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以下类型:(1)提取申请人及提取受托人身份证明,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

1.本人不能办理时,可委托单位经办人、父母、子女或配偶办理。提取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必须与省中心业务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身份相符;提取受托人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提取受托人为其他人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以下类型:

(1)提取申请人及提取受托人身份证明,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材料。

(2)婚姻关系证明,主要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3)亲属关系证明,主要包括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4)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事项和授权时间。

3.需持有省中心委托的13家银行一类借记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长安银行)。

4.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满足提取申请时限的证明材料时,以首次提交采集影像的申请材料日期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套取。

5.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并由证明材料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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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4.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缴存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4.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缴存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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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3.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3.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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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 .docx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docx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