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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省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20-12-28      来源:办公室    阅读:

12月24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陕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省委文明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和省住建厅文明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摆在重要位置。在2016年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省中心持续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与做好公积金服务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大力宣传,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文明素养为重点,积极开展爱国爱党教育,狠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不定期地邀请延安干部学院、省委党校教授,为职工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延安精神等专题培训;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志愿者服务、道德讲堂、爱国卫生、文明餐桌、陕西好人推荐、最美公积金人评选等活动;以优化窗口服务质量为切入点,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了服务优良、业务精良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了文明创建与业务发展的双丰收。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过程,就是省中心深耕自身、励精图治的过程。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是对省中心多年文明创建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再攀高峰的期许。我们将持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再接再厉,不懈奋斗,为实现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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