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房资发【2012】21号
各部、室:
遵照《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党发【2012】170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以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我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加强中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塑造中心工作人员良好形象,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规范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按规定请假;
2.坚持每天上岗前打扫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柜台整洁;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做到不擅自离岗、不无事串岗、不扎堆聊天、不大声喧哗、不玩笑嬉闹、不从事私人事务;
4.下班时,文件、资料、文具、纸张要整理摆放有序,椅子归位,关好门窗,检查处理好火、电等安全事宜。
二、形象规范
1. 保持着装整洁、得体、无污渍,上班时间不赤背、着背心、穿拖鞋;
2. 仪容自然、大方、端庄。男性工作人员修饰得当,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性工作人员淡妆上岗,不留长指甲;
3.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
4. 保持坐姿良好,实行微笑服务。
三、交往规范
(一)接待来访
1.接待来访要热情,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耐心周到;
2.来访办理业务的,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真诚服务。
(二)使用电话
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2.通话时应简洁明了;
3.使用他人办公室电话要征得同意。
四、语言规范
(一)基本规范
1.与人会话时,语音要清晰、语气要诚恳、语速要适中、语调要平和、语意要明确简约;
2. 尊重对方,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话,不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3.使用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忌语。
(二)文明用语规范
1. 称谓:老大娘、老大爷、师傅、同志、先生、女士、小姐、小朋友。
2. 见面语:您早、早上好、您好、很高兴和您认识。
3. 请求语:请、有劳您、劳驾、麻烦您。
4. 告别语:请您走好、再见、欢迎您再来、慢走、走好、一路顺风。
5. 感谢语:谢谢、非常感谢。
6. 致谦语:对不起、很抱歉、打扰了、请原谅。
7. 接电话时: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
8. 外来人联系工作时: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请喝水。
9. 来人联系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时:对不起、您的事情请到××处找××同志、请往这边走。
10. 所办业务一时难以答复时:请稍候、我们马上研究一下或者对不起、请留下电话号码、我们改日答复您。
11. 当对方向您道谢和道歉时:别客气、不用谢、没关系、请别放在心上。
12. 有关人员参观检查工作时:您好,我叫×××,负责×××工作,欢迎检查指导。
本规范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