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室: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责任半年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0]122号文件)要求,厅直各单位形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于7月9日前交厅考核办的规定。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对我中心的半年检查工作,按照中心领导的指示精神,各部室务必在7月7日前,将部室半年总结报送中心办公室。
各部室的工作总结要紧紧围绕中心年度目标任务的内容,注意与去年同期工作完成情况、今年同类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将下半年部门工作的安排一并报送办公室。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