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行业动态 > 正文
行业动态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重要通知
日期:2020-10-15      来源: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阅读:

按照“同城同政”原则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比例情况是怎样的

  快来和小布一起看一下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要求,按照“同城同政”原则,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作如下调整:

  自2020年10月15日起,在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