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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服务“跨省通办”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日期:2020-12-28      来源:中国建设报    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托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夯实数据基础,有力支撑住房公积金服务实现“跨省通办”

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聚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关切的堵点难点事项,全面梳理制约实现“全程网办”服务的数据壁垒,列出数据共享清单,主动推进与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与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和医疗保障8个主要政务部门近40类政务信息互联互通。

完善共享管理制度。制定《数据标准管理规定》,对数据标准制定、发布、执行、应用、检查及评审等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明确与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原则、管理职责和分工,确定数据共享、数据校核、共享安全等工作内容。制定《客户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对客户数据分级管理及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6个阶段的安全管控策略逐一进行梳理。

提高数据服务质量。通过明确数据清理目标、定义数据清理规则、实施数据质量检测和建立数据质量改进机制等,分5批次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各类信息进行集中清理,两年内共完成缴存职工个人身份信息清理2.1万笔,贷款合同清理1.3万笔,缴存单位基本信息清理1万余项,实现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唯一性,数据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服务实现“跨省通办”

优化再造服务流程。依托数据互联互通,大幅精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实现数据与业务服务系统无缝链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智能化水平。2016年以来,累计取消各类证明20件、申请要件60余件,服务大厅全部服务事项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办结、资金实时到账。

树牢资金风险防线。建立服务大厅办事人员业务合规性自查、业务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审计部门独立检验评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三道防线”,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风险点识别和风险级别评定。通过业务系统实时联网调取共享数据,实现在线核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相关信息,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

精准服务缴存企业。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开办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了企业开办时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住房公积金服务缴存企业信息平台,对通过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享的企业信息进行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服务缴存企业工作计划并派发给各区缴存企业服务专管人员,由服务专管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精准服务。

多举措抓好落实,确保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如期实现

缴存单位服务实现“全部上网”。设立“缴存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供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汇缴、封存、补缴等30余项事项。其中,住房公积金汇缴、封存、补缴等全部资金类业务实现实时入账;缴存单位缴存证明打印、缴存信息查询、业务凭证下载等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完成操作。2020年,天津市缴存单位网上业务替代率达到99.51%,缴存单位业务离柜率达到97.18%。

缴存职工服务实现“应上尽上”。缴存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等电子渠道全流程自助办理50余项个人业务,资金类提取和还贷业务全部实时办结、秒级到账。同时扩大办事服务渠道,在天津市官方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津心办”中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等15项业务服务。2020年,天津市缴存职工通过网上全流程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等资金类业务累计203万笔,涉及资金167.8亿元,个人网上业务综合替代率达到93.11%,个人业务离柜率达到80.08%。

无差别做好“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服务。按照“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模式,编制“代收代办”“两地联办”跨省服务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制定受理登记、身份审核、形式审查、业务流转、纸质要件寄送以及12329热线和网络在线咨询等服务流程。在各区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绿色窗口,指定专人专岗办理跨省业务、寄送相关跨省资料,实现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高效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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