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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心制定提取额度差异化标准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日期:2023-10-18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阅读: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喀什中心”)出台多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减轻房租支付压力。

推行最高提取额度差异化政策。根据喀什地区各县(市)当地商品住房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对各县(市)租住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制定差异化参照标准。

执行租房提取宽松政策。喀什地区缴存人在外地工作,并在工作所在地租住自住住房,除按照现行租房提取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能够提供在外地工作证明材料和个人承诺的,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租住房租金,提取额度参照当地租住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标准执行。

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使用政策。对抚养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缴存人,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年租金总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限制,切实改善多子女家庭居住条件。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消费刚性需求。新市民、青年人缴存职工可先租后买,即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额度,由按现行规定测算得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该缴存人及其配偶累计租房提取金额合并计算后,最终确定具体可贷额度,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不敢租房提取的后顾之忧。

加强与房屋租赁主体合作。喀什中心积极对接各县(市)住房租赁管理部门,通过共享房屋租赁信息,在保证租房行为真实、信息准确的基础上,实现将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到住房租赁管理部门的系统功能,方便缴存人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心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市民、青年人等缴存职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作者:辛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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