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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南京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公积金
日期:2018-02-05         阅读: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住房公积金的用途除了还房贷,交房租之外,在南京,还可以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分摊费用!近日,南京市两户居民成功提取了累计14.8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费用。这在我省甚至全国,都是首例。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南京市雨花台区花好月苑小区的8号楼完成了加装电梯工程,总共花费了53万。按照协议,居民李亚平一家要分摊7万多块钱。面对这不菲的费用,一家人还是有点纠结,不过社区告诉他们,根据南京市出台的新政策,他们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来支付这笔费用,一下子让他们宽了心。

不久前,李亚平和同一幢楼的另一家户业主经过申请,一共领到了将近15万元的公积金,冲抵了两户人家的分摊费用。根据南京市在2016年11月发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职工,从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由于加装电梯建设周期较长,并且提取公积金支付实行的是事后报销制,因此该《办法》颁布实施一年后,才成功发放了这第一笔。

南京市公积金归集管理处周敦浩说:“我们是报销制,电梯安装好了,全部安装好投入运营之后,有一部分还要申请政府补贴,补贴结束之后再来申请公积金。”

目前国内已有广州、深圳、廊坊、烟台、连云港等市发文规定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小区加装电梯费用,但目前已成功提取的,南京尚属首例。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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