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效率,我中心从2009年9月起通过人民银行西安电子结算中心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公积金提取付款业务。目前,大部分单位已与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代付协议书》,并通过该系统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付款业务,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积极推进该项业务的开展,我中心决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对所有单位全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公积金提取付款业务。为了不影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请还未办理相关付款手续的单位尽快到省中心财会部办理。
特此通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