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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留言
留言内容
联系人姓名 王*
留言日期 2021-12-25
标题 购房共同还款人提取本人公积金
发言内容 我在11月份给孩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照政策,我可以提取本人帐户上的公积金。我从开发商处拿到购房合同后,周二即12月21日在社区做了核酸检测,周三即12月22日我带上资料(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身份证、首付款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可是因为核酸检测结果一直出不来,管理中心门口人员以我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让我进。周四即12月23日早上我的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了,我又立即赶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值班人员说全部停止对外办公了,居家办公。我给值班人员说明年政策就变了,我就不能提取自己帐户上的公积金了,希望他把居家办公的负责办理该业务的人员的联系方式给我。被拒约。我也省直机关政府单位人员,我们单位采取轮流值班方式,确保业务办理不停止。管理中心更是窗口单位,更要落实为民办实事的要求,更应该采取轮流值班方式,保证疫情控制期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工作。要求:疫情属不可抗力,不能因为突发疫情,实行管制,就以政策已发生变化,对我的提取公积金业务不予办理提取。应当按照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自动顺延办理期限,对于提出时符合政策要求,因不可抗力未能受理的,在不可抗力疫情管控结束后,予以办理提取。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5-18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因2021年12月西安市疫情防控,提取政策延期施行,根据《关于延期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细则的通知》,您已于2022年1月25日办理了购买住房的提取业务,享受了政策延期。感谢您的关注并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