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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留言
留言内容
联系人姓名 王**
留言日期 2024-03-20
标题 开发商拒绝本人公积金贷款
发言内容 领导您好!
       本人在西咸新区泾河湾路金地玖峯府认购一套房源,因开发商拒绝让本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已多次反映未果,陕西省公积金中心告知这个开发商现在是可以让我做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开发商依然回复不可以贷,国家有文件规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产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这个开发商就是故意阻挠不让本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明明相关单位已经去协调但开发商仍不执行,还要强行卖掉我的房源没收定金。现请求相关部门对开发商的行为调查依法依规处罚。并消除对我的影响。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3-22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该地块项目可正常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业务,如需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请联系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办理。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与开发商购房范畴,不属于公积金中心受理范畴。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9-12329转2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