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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留言
留言内容
联系人姓名 梁**
留言日期 2024-03-20
标题 追缴住房公积金
发言内容 本人自2005年8月至今与陕西恒源控股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在2022年之前从给我未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不可以让单位给我补缴,补缴有没有时限,对于这种拿着国家资源不为社会作贡献违法的企业,希望政府给我们做主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3-21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网站给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核实,该公司注册地为榆林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您向榆林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公积金补缴的相关政策。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