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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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缴存单位
缴存单位 |
办理条件 |
生产经营困难、职工工资没有保障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生产经营困难、职工工资没有保障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
所需资料 |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企业的证明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是否收费 |
否
否 |
办理流程 |
单位提供材料→中心归集部门审核→办理缓缴
单位提供材料→中心归集部门审核→办理缓缴 |
办理地点 |
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
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
注意事项 |
1、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仍不能正常缴存的企业,须重新申请;2、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3、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加盖工会公章。无工会组织的单位,可由职工代表签名。
1、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仍不能正常缴存的企业,须重新申请; 3、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加盖工会公章。无工会组织的单位,可由职工代表签名。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
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
联系电话 |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
表格下载 |
点击查看详情后可下载: 单位缓缴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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