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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开户登记
受理范围 缴存单位 

缴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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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单位新录用职工、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聘用、调入的职工,从聘用、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3、单位借调、外派的职工,由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4、在中国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单位可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5、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

1、单位新录用职工、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聘用、调入的职工,从聘用、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3、单位借调、外派的职工,由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中国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单位可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5、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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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登记清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职工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应同时提供电子版。3、开户职工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的,所属单位另需出具相关“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网厅签约单位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此项业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登记清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职工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应同时提供电子版。

3、开户职工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的,所属单位另需出具相关“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  网厅签约单位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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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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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中心办理:单位提供资料—中心设立职工账户--打印开户清册   2、线上办理:登录网上服务大厅—个人账户管理—个人开户—打印开户清

1、中心办理:单位提供资料—中心设立职工账户--打印开户清册   

2、线上办理:登录网上服务大厅—个人账户管理—个人开户—打印开户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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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  4.线上办理:网上服务大

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  

4.线上办理: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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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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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省中心开户的职工,现单位不能再次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应把职工账户由原单位转移至现单位,并重新确定缴存基数、启封职工账户后才能继续缴存。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的职工,需将原账户封存后,才可在省中心开设账户,在省中心正常缴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将原账户转移至省中心合并。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

1、每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省中心开户的职工,现单位不能再次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应把职工账户由原单位转移至现单位,并重新确定缴存基数、启封职工账户后才能继续缴存。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的职工,需将原账户封存后,才可在省中心开设账户,在省中心正常缴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将原账户转移至省中心合并。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应为规定中的工资总额。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存基数;单位新聘用、调入的职工,以首次发放工资之月的工资总额计算缴存基数。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超过西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做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的上下限省中心每年6月底7月初在中心网站公布。

5、开户职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养老管理机构出具的未领取养老证明;年龄低于16周岁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符合国家延迟退休政策的职工,由缴存单位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和证明。 网厅不支持此类人员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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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4.线上办理:无限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4.线上办理: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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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4.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4.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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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后可下载: 个人开户登记清册.xls 个人开户批量导入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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