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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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缴存单位
缴存单位 |
办理条件 |
1、因单位合并、机构撤并等情况,在省中心缴存的两个单位公积金账户需要“合二为一”的。2、单位账户合并之前,转出单位公积金账户暂存款余额必须为零
1、因单位合并、机构撤并等情况,在省中心缴存的两个单位公积金账户需要“合二为一”的。 2、单位账户合并之前,转出单位公积金账户暂存款余额必须为零。 |
所需资料 |
1、《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1份(转入转出单位均加盖公章);2、单位发生合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1、《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1份(转入转出单位均加盖公章); 2、单位发生合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
是否收费 |
否
否 |
办理流程 |
单位提供材料→中心办理合并→打印业务回执
单位提供材料→中心办理合并→打印业务回执 |
办理地点 |
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
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
注意事项 |
1、转出单位公积金暂存款必须清零。2、单位合并后,转出单位职工账户并入到转入单位账户后全部自动封存,转出单位账户自动注销。3、转入单位在职工正常汇缴月份办理启封
1、转出单位公积金暂存款必须清零。 2、单位合并后,转出单位职工账户并入到转入单位账户后全部自动封存,转出单位账户自动注销。 3、转入单位在职工正常汇缴月份办理启封。 |
办理时间 |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
联系电话 |
1.客服热线:12329-2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4.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4.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
表格下载 | 点击查看详情后可下载: 单位账户合并申请表.xls 个人账户封存启封清册.xls 个人账户封存启封批量导入模板.xls [查看详情] |